河南金渠鉬業有限公司年產6000噸高純鉬產品項目
發布時間:2025-06-18
來源:
河南金渠鉬業有限公司年產6000噸高純鉬產品項目
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及《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4號令)等文件的要求,現將河南金渠鉬業有限公司年產6000噸高純鉬產品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予以公示。公示內容如下:
一、建設項目的名稱及概要
項目名稱:年產6000噸高純鉬產品項目
建設地點:三門峽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三門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摩云路與圓通路交叉口東北角
建設性質:新建
主要建設內容如下:總投資55000萬元,占地面積約67畝(折合44666平方米),建筑面積47268.04m2,依托無氨氮鉬冶金技術,采購浸出槽、萃取系統、結晶釜、壓濾機、烘干機、煅燒窯、還原窯等設備,建設年產6000噸高純鉬產品生產線,主要工藝流程為浸出、萃取、結晶、壓濾、烘干、還原等。
建設規模:年產6000噸高純鉬產品
主要設備:浸出槽、萃取系統、結晶釜、壓濾機、烘干機、煅燒窯、還原窯等。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1、廢水
本項目酸性廢水先經三級中和預處理,含油有機廢水先經氣浮預處理,然后與含甲醇有機廢水、堿液噴淋塔廢水、地面拖洗廢水、化驗室廢水及生活污水等一并進入生化處理工段,經“調節+缺氧+好氧+MBR膜”處理后,經總排口與循環冷卻廢水、純水制備廢水混合滿足《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3-2015)及其修改單表1中“間接排放”限值及三門峽高新區污水處理廠收水標準要求后,排入三門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集中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
2、廢氣
本項目備料調漿車間粉塵、氧化鉬車間粉塵等均采用各自配套覆膜袋式除塵器處理,顆粒物排放濃度可以滿足《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3-2015)及其修改單中標準限值(顆粒物≤30mg/m3,鉬及其化合物≤5mg/m3),同時顆粒物滿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氣通用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4年修訂版)》中通用行業要求(顆粒物≤10mg/m3)。鉬粉車間粉塵、污水處理站石灰粉倉粉塵等均采用各自配套覆膜袋式除塵器處理,顆粒物排放濃度可以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標準限值(顆粒物≤120mg/m3,25m高排氣筒顆粒物≤8.55kg/h),同時滿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氣通用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4年修訂版)》中通用行業要求(顆粒物≤10mg/m3)。
本項目一次/二次調漿、浸出、降溫、壓濾緩沖槽、浸出濾液槽均全密閉,揮發的酸霧通過呼吸孔排出采用管道引至堿液噴淋塔,經1套“兩級堿液噴淋塔”處理;酸庫酸儲罐產生的呼吸廢氣通過管道收集引至吸收塔,經1套“兩級堿液噴淋塔”處理,以上酸霧排放濃度滿足《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3-2015)及其修改單中標準限值(硫酸霧≤20mg/m3,氮氧化物≤200mg/m3)。
本項目各甲醇罐、、甲醇精餾系統揮發甲醇廢氣采用冷凝+活性炭吸附處理工藝,甲醇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可以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要求(甲醇≤190mg/m3,15m高排氣筒甲醇≤5.1kg/h)。萃取車間有機廢氣非甲烷總烴采用“干式過濾+兩級樹脂吸附+蒸汽脫附冷凝回收處理工藝”處理,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標準要求,同時滿足《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文要求的其他行業非甲烷總烴80mg/m3、去除效率70%的限值要求以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氣通用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4年修訂版)中NMHC排放限值不高于30mg/m3要求。
項目污水處理站臭氣采用“生物濾池”裝置處理后,惡臭污染物有組織排放可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二級標準限值(排氣筒15m高時,NH3排放量≤4.9kg/h,H2S排放量≤0.33kg/h)的要求。
食堂油煙滿足河南省地方標準《餐飲業油煙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1604-2018)對中型食堂油煙最高允許排放濃度1.0mg/m3、非甲烷總烴最高允許排放濃度10mg/m3、油煙去除效率≥90%的要求。
項目無組織廢氣顆粒物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標準要求;氨、硫化氫、臭氣濃度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限值要求。
3、噪聲
本項目對高噪聲設施采取完善的防治措施,可有效降低高噪聲源強,在采取相應隔音、消聲、基礎減振等降噪措施后,西廠界、北廠界噪聲可以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東廠界、南廠界噪聲可以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4類標準要求。
4、固體廢物
本項目一般固廢鉬焙砂廢噸袋、袋式除塵器廢布袋均由廠家回收,二次浸出渣外售綜合利用;袋式除塵器收集粉塵返回生產相應工段使用。污水處理站生化處理污泥外運填埋處置。危險廢物萃取三相渣、甲醇精餾釜殘、雙氧水凈化/酸鹽分離廢樹脂、壓濾設備維修產生廢濾布、機修廢機油、輔料及實驗室化學品包裝、化驗廢液廢渣、UPS電源電池等無法再返回系統回用,分類收集后暫存于危廢倉庫,定期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項目固廢均能做到綜合利用或合理處置,不會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項目固廢均能做到綜合利用或合理處置,不會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三、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全文的網絡鏈接及查閱紙質報告書的方式和途徑
征求意見稿網絡鏈接:
鏈接:https://pan.baidu.com/s/1nAyk4deKY_vH7PT7n06onA
提取碼:un3h
紙質報告書查閱途徑:三門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河南金渠鉬業有限公司
四、公眾參與表的網絡鏈接
公眾參與表的網絡鏈接:
鏈接:https://pan.baidu.com/s/1ddwSibu9VSEGvOBhL8BfAw
提取碼:giaj
五、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途徑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電話、信函、電子郵件或者面談方式,向建設或環評單位發表自己對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和看法。如下:
(1)建設單位:河南金渠鉬業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總
聯系電話:18801068560
通訊地址:三門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河南金渠鉬業有限公司
(2)環評單位:河南綠韻環保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河南自貿試驗區鄭州片區(鄭東)商鼎路107號新發展楷林廣場11號樓24層2407
聯系人:符工
聯系電話:0371-55695991
郵箱:hnlyhb2016@163.com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范圍:受項目影響的公眾及關心本項目的公眾。
主要事項:對環評報告中現狀調查、環境影響預測結果、污染防治措施、工程選址等方面從環保角度出發,提出您對該項目持何種態度,請簡要說明原因。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自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
河南金渠鉬業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8日
關鍵詞:金渠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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